海關拘兩名健身中心女職員 涉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30 22:21

最後更新: 2018/08/30 22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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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拘兩名健身中心女職員,涉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(資料圖片)

海關今日(8月30日)拘捕兩名健身中心女職員,分別為25歲及28歲。她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,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案件仍在調查中,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。

海關早前接獲舉報,指1間位於銅鑼灣的健身中心的職員,於銷售健身服務時,向1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,迫使他購買價值約4.7萬的健身會籍及1,600元的私人教練課堂。

根據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、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,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,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,即觸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。

海關提醒商戶遵守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規定 ,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,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。在購買服務前,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。如不欲購買,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。